分路揚鑣-教育部國語辭典公眾授權網《成語典》資料

編號 3866
成語 分路揚鑣
注音 ㄈㄣ ㄌㄨˋ ㄧㄤˊ ㄅㄧㄠ
漢語拼音 fēn lù yáng biāo
釋義 義參「分道揚鑣」。見「分道揚鑣」條。
典源 此處所列為「分道揚鑣」之典源,提供參考。#《魏書.卷一四.神元平文諸帝子孫列傳.河間公齊》子志,字猛略。少清辯強幹,歷覽書傳,頗有文才。為洛陽令,不避強禦,與御史中尉李彪爭路,俱入見,面陳得失。彪言,御史中尉避承華車蓋,駐論道劍鼓,安有洛陽縣令與臣抗衡。志言神鄉縣主,普天之下誰不編戶,豈有俯同眾官,避中尉?高祖曰:「洛陽1>我之豐沛2>,自應分路揚鑣3>。自今以後,可分路而行。」及出,與彪折尺量道,各取其半。高祖謂邢巒曰:「此兒竟可,所謂王孫公子,不鏤自雕。」巒曰:「露枝霜條,故多勁節,非鸞則鳳,其在本枝也。」員外郎馮俊,昭儀之弟,恃勢恣撾所部里正。志令主吏收繫,處刑除官。由此忤旨,左遷太尉主簿。俄為從事中郎。〔注解〕(1)洛陽:位於今河南省西部的洛陽盆地內,地勢優越,自古為兵家必爭之地。北魏建都平城,孝文帝時遷都洛陽。(2)豐沛:沛縣豐邑,位於今江蘇省西北,為漢高祖劉邦的故鄉,後人因此稱帝王的故鄉為「豐沛」。(3)揚鑣:揚起馬銜,比喻驅馬前進。鑣,馬口中所含的鐵環。鑣,音ㄅ|ㄠ。〔參考資料〕另可參考:《北史.卷一五.魏諸宗室列傳.河間公齊》
典故說明 此處所列為「分道揚鑣」之典故說明,提供參考。「分道揚鑣」原作「分路揚鑣」。北魏時,有個名叫元志的人,不但是皇親國戚,還是當時首都洛陽的行政長官。他個性強悍,任何事都不輕易退讓。有一天,他乘座車走在路上,御史中尉李彪的座車也迎面而來。由於兩方都人馬眾多,一定要有一方退讓才能通過。照理說,官小的人要讓官大的人先走。而以官職來論,李彪是中央官員,元志只是地方首長,應該要禮讓。但元志個性強硬,加上是皇親國戚,硬是不肯讓步。雙方因此鬧得不可開交,決定去找皇上評理。李彪見了孝文帝說:「我是御史中尉,官比他大,區區一個洛陽市長怎麼可以這樣和我對抗呢?」元志反駁說:「我是國都所在的洛陽市長,洛陽城裡每個人都歸我管,哪有比照其他地方官,讓中央官員先走的道理?」孝文帝聽了很無奈,也不去評斷誰是誰非,就笑著說:「好啦!好啦!你們別吵!洛陽是我的地方,我說了就算,把路分成兩半,你們兩人以後各走各的就好啦!」元志和李彪兩人聽到皇上這麼說後,就拿著尺到外面,量了道路的寬度,然後分成兩半,各走自己的那一半。後來「分道揚鑣」這句成語就從這裡演變而出,比喻人依其志向,各奔前程。
書證 01.《魏書.卷一四.神元平文諸帝子孫列傳.河間公齊》:「洛陽我之豐沛,自應分路揚鑣。自今以後,可分路而行。」(源)02.《南史.卷三三.裴松之列傳》:「蘭陵蕭琛言其評論可與〈過秦〉、〈王命〉分路揚鑣。」
用法說明
近義
反義
辨識
參考語詞 分道揚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