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元前594年,狄人(赤狄)丞相豐舒執政後殺了他的國君潞子嬰兒的夫人,又傷了潞子的眼睛。潞子的夫人是晉景公的姐姐。因此,晉國在同年夏季出兵攻打赤狄,不到一個月的時間,即滅了赤狄。豐舒逃亡衛國,衛國人怕殃及自己,把他縛送晉國,晉景公下令把他殺死。
晉國派大夫趙同(趙國國君的先人)去向周朝的天子進獻俘虜的狄人。趙同依仗晉國強大,對周天子表現得很不恭敬,很傲慢。周天子的兒子劉康公看了很不高興,罵道:「不及十年,原叔(即趙同)必有大咎,天奪之魄矣!」意思是說,要不了十年,趙同必定遭到大禍,老天爺已將他的魂魄奪走了。
「天奪之魄 」這個成語用來比喻人已離死期不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