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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攻戰計] 第十四計 借屍還魂

  有用者,不可借(1);不能用者,求借(2)。借不能用者而用之,匪我求童蒙,童蒙求我(3)。

   (1)有用者,不可借;意為世間許多看上去很有用處的東西,往往不容易去駕馭而為已用。

   (2)不能用者,求借:此句意與(1)句相對言之。即有些看上去無什用途的東西,往往有時我還可以借助它而為己發揮作用。猶如我欲「還魂」還必得借助看似無用的「屍體」的道理。此言兵法,是說兵家要善於抓住一切機會,甚至是看去無什用處的東西,努力爭取主動,壯大自己,即時利用而轉不利為有利,乃至轉敗為勝。

   (3)匪我求童蒙,童蒙求我:語出《易經蒙》卦。蒙,卦名。本紛是異卦相疊(下坎上艮)。本卦上卦為艮為山,下卦為坎為水為險。山下有險,草木叢生,故說「蒙」。這是蒙卦卦象。這裡「童蒙」是指幼稚無知、求師教誨的兒童。此句意為不是我求助于愚昧之人,而是愚昧之人有求于我了。

   古人按語說‧換代之際,紛立亡國之後者,固借屍還境之意也。凡一切寄兵權于人,而代其攻寧者,皆此用也。

   歷史上常有這種情況,在改朝換代的時候,都喜歡推出亡國之君的後代,打著他們的旗號,來號召天下。用這種「借屍還魂」的方法,達到奪取天下的目的。在軍事上,指揮官一定要善於分析戰爭中各種力量的變化,要善於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力量。有時,我方即使受挫,處於被動局面,如果我方善於利用敵方矛盾,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力量,也能夠轉被動為主動,改變戰爭形勢,達到取勝的目的。

   借屍還魂:原意是說已經死亡的東西,又借助某種形式得以復活,用在軍事上,是指利用、支配那些沒有作為的勢力來達到我方目的的策略。戰爭中往往有這類情況,對雙方都有用的勢力,往往難以駕馭,很難加以利用。而沒有什麼作為的勢力,往往要尋求靠山。這個時候,利用和控制這部分勢力,往往可以達到致勝的目的。

   秦朝實行暴政,天下百姓「欲為亂者,十室有五。」大家都有反秦的願望,但是如果沒有強有力的領導者和組織者,也就難成大事。秦二世元年,陳勝、吳廣被征發到漁陽戍邊。當這些戍卒走到大澤鄉時,連降大雨,道路被水淹沒,眼看無法按時到達漁陽了。秦朝法律規定,凡是不能按時到達指定地點的戍卒,一律處斬。陳勝、吳廣知道,即使到達漁陽,也會誤期被殺,不如一拼,尋求一條活路。他們知道同去的戍卒也都有這種思想,正是舉兵起義的大好時機。陳勝又想到,自己地位低下,恐怕沒有號召力。當時有兩位名人深受人民尊敬,一個是秦始皇的大兒子扶蘇,溫良賢明,已被陰險狠毒的秦二世暗中殺害,老百姓卻不知情,另一個是楚將項燕,功勳卓著,愛護將士,威望極高,在秦滅六國之後不知去向。于是陳勝,公開打出他們的旗號,以期能夠得到大家擁護。他們還利用當時人們的迷信心理,巧妙地作了其它安排。有一天,士兵做飯時,在魚腹中發現一塊絲帛,上寫「陳勝王」(這個王字是稱王的意思),士兵大驚,暗中傳開。吳廣又趁夜深人靜之時,在曠野荒廟中學狐狸叫,士兵們還隱隱約約地聽到空中有「大楚興,陳勝王」的口號。他們以為陳勝不是一般的人,肯定是「天意」讓他來領導大家的。陳勝、吳廣見時機已到,率領戍卒殺死朝廷派來的將尉。陳勝登高一呼,揭竿而起。他說:我們反正活不成了,不如和他們拼個你死我活,就是死,也要死出個樣兒來。於是,陳勝自號為將軍,吳廣為都尉,攻佔大澤鄉,天下雲集響應,節節勝利,所向披靡。後來,部下擁立陳勝為王,國號「張楚」。

   赤壁大戰之後,劉備勢力增強,但還不雄厚。他和孫權都把眼睛盯住四川,那裡地理位置好,資源豐富,是個可以大展宏圖的好地方。但是,曹操統一中原的決心已定,虎視眈眈,牽制住了孫權的力量。劉備、孫權一時都對四川無法下手。公元215年, 曹操進攻漢中,張魯降曹。益州劉璋集團形勢危急。這時,劉璋集團內部爭權奪利,分崩離析。劉璋深怕曹操進攻四川,心想,不如請劉備來,共同抵禦曹操。劉備得訊,喜不自勝,正中下懷,這不正是他進軍四川的大好時機嗎,他派關羽留守荊州,親自率步卒萬人進入益州。劉璋推舉劉備為大司馬領司隸校尉,自己為鎮西大將軍兼益州牧。

   劉備、劉璋的這段「蜜月」肯定長不了。一日,劉備接到荊州來信,說曹操興兵侵犯孫權。劉備請劉璋派三萬精兵、十萬斛軍糧前去助戰。劉璋怕削弱了自己的力量,只同意派三千老兵出川。劉備乘機大罵劉璋:我為你抵禦曹操,你卻吝惜錢財,我怎能和你這種人合作共事!於是向劉璋宣戰,乘勝直搗成都,完成了佔領四川的計劃。劉備就是借劉璋這個「屍」,擴充了實力,佔據了四川,為以後建國打下了基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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