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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西漢宣帝年間,京都長官鬧賊,百姓家里常常被賊光顧,鬧得家家戶戶雞犬不寧。當時京都的治安歸由京兆尹(相當于今日的首都巿長)負責,可是歷任的京兆尹都無法把偷竊根絕。
  宣帝聽說張敞非常賢能,就把張敞調來做京兆尹。
  張敞到任后,首先親自到民間察訪,查知那些竊賊是一個有組織的集團,有几個為首的人在發號施令,而這几個為首的人,平時出門都騎馬坐車,住宅豪華,奴婢成群。張敞便收買了這几個為首的人,設計把全城的竊賊都捉到了,從此長安果然再也沒有竊盜案發生了。
  張敞做了几年京兆尹,因他的朋友楊惲犯了大逆不道之罪被殺,朝中公卿大夫奏請凡是楊惲的親友,在朝做官的都應削職,張敞也在所不免。
  這時張敞屬下有個管竊盜案的府吏名叫絮舜,張敞要他出去辦案,他不去,對人說:「張公還能做几天京兆呢?五日京兆罷了,我為什麼還要為他辦事!」
  張敞知道了,很生氣,就辦了絮舜抗命之罪,關在獄中,數日內便將他上刑致死。


文化課教材(高級):五日京兆(成語故事)
作者:正見文化課教材編輯小組【正見網2008年10月13日】

【原文】
敞(1)使(卒)〔賊〕捕掾(2)絮舜(3)有所案驗(4)。舜以敞劾(5)奏當免,不肯為敞竟事(6),私歸其家。人或諫舜,舜曰:「吾為是公盡力多矣,今五日京兆(7)耳,安能復案事(8)?」敞聞舜語,即部吏收舜系獄。是時冬月未盡數日,案事吏晝夜驗治舜,竟致其死事。舜當出死,敞使主簿持教告舜曰:「五日京兆竟何如?冬月已盡,延命乎?」乃棄舜市。

(《漢書.卷七六.趙尹韓張兩王傳.張敞》)

【批注】
(1)敞:張敞(?~公元前47),字子高,西漢京兆杜陵人。宣帝召為京兆尹,政績佳,為帝所賞識之。友楊惲罪誅,敞免歸。數月後復起為冀州刺史,息盜賊。元帝欲為左馮翊,病卒。
(2)〔賊〕捕掾:主管捕治盜賊之官。掾,音院。
(3)絮舜:西漢人,生卒年不詳。張敞為京兆尹,舜為賊捕掾。敞友楊惲罪誅,舜以敞將坐連免官,不受其命竟事。敞知,捕舜入獄殺之。
(4)案驗:查明案情定罪。
(5)劾:音何,彈劾。
(6)竟事:完成其事。竟,完成。
(7)京兆:京兆尹。漢代轄治京兆地區的行政長官,職權與俸祿與郡守相當。
(8)案事:辦理案件。

【故事闡述】
漢宣帝當政時,張敞被認命為京兆尹,也就是京師的最高行政首長,但後來他的好友楊惲因觸怒宣帝被判死刑,與楊惲交好的人幾乎全受牽連,被免去官職。有一天,張敞派一名叫絮舜的捕官去辦案,絮舜心想張敞遲早會受到連累被免官,所以不肯聽命,還在上班時間私自回家休息。有人勸他不要這樣,他居然說:「我已經為張公賣命許多,他現在只剩五日京兆可當了,哪能再查辦案件呢?」這些話傳到張敞的耳朵裡,立刻將絮舜逮捕入獄,並判處死刑。絮舜所說的「五日京兆」是他認為張敞不久後會被免官,因此他當京兆的時間不多了,比喻即將去職。後來「五日京兆」被用來比喻任職時間不久或沒有長遠打算。

【討論】
(1)你覺得絮舜的做事態度對不對?如果你是絮舜你會怎麼做呢?
(2)古時候有連誅法,就是一人犯錯,他的親朋好友也都要跟著受罰,你覺得這種制度合理嗎?為什麼呢?

【造句練習】
例:他雖然當上廠長,恐怕也只是五日京兆而已。
例:對工作要有長遠的打算,不能五日京兆,才會有好的成就。

【課後時間】
請你把數字(一到五)當做開頭各造一個成語。
一( ) ( )( )
二( ) ( )( )
三( ) ( )( )
四( ) ( )( )
五( ) ( )( )

參考答案:
一( 石 ) ( 二 )( 鳥 )
二( 八 ) ( 年 )( 華 )
三( 人 ) ( 成 )( 虎 )
四( 面 ) ( 楚 )( 戈 )
五( 花 ) ( 八 )( 門 )

FROM: http://big5.zhengjian.org/articles/2008/10/13/55077.html

資料來源: http://big5.zhengjian.org/node/5507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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