怙惡不悛-教育部國語辭典公眾授權網《成語典》資料

編號 537
成語 怙惡不悛
注音 ㄏㄨˋ ㄜˋ ㄅㄨˋ ㄑㄩㄢ
漢語拼音 hù è bù quān
釋義 怙,憑恃。悛,悔改。「怙惡不悛」指人作惡多端,不肯悔改。語本《左傳.隱公六年》。
典源 《左傳.隱公六年》五月庚申,鄭伯侵陳,大獲。往歲,鄭伯請成1>于陳,陳侯不許。五父諫曰:「親仁善鄰,國之寶也。君其許鄭!」陳侯曰:「宋、衛實難2>,鄭何能為?」遂不許。君子曰:「善不可失,惡不可長,其陳桓公之謂乎!長惡不悛3>,從自及也。雖欲救之,其4>將能乎?」〔注解〕(1)成:和解、媾和。(2)難:音ㄋㄢˋ,災禍。(3)悛:音ㄑㄩㄢ,悔改。(4)其:同「豈」,難道。
典故說明 「怙惡不悛」原作「長惡不悛」。據《左傳.隱公六年》載,春秋時,結鄰的陳、鄭二國時常發生爭端而彼此交惡。後來鄭國曾提出請求,希望能夠與陳國和平共處。當時,陳桓公弟五父認為廣結善緣是國家的重要施政方針,因此建議接受講和。但陳桓公卻認為宋、衛國才是難以對付的敵手,鄭國算不了什麼,就拒絕接受鄭國的講和。結果在陳桓公六年五月時,鄭國入侵陳國,陳國大敗,被擄去許多財物及俘虜。對於這樣失敗的結果,當時的人便加以評論說:「善不可丟失,惡不可滋長。」陳桓公因為不廣結善緣,讓惡因滋長蔓生而不知悔改,隨之而來的便是自取禍害。後來「怙惡不悛」這句成語就從這裡演變而出,用來指人作惡多端,不肯悔改。
書證 01.《宋史.卷二六六.王化基列傳》:「若授以遠方牧民之官,其或怙惡不悛,恃遠肆毒,小民罹殃,卒莫上訴,甚非撫綏遠人之意也。」02.《金史.卷一○九.許古列傳》:「彼若有知,復尋舊好,則又何求。其或怙惡不悛,舉眾討之,顧亦未晚也。」03.《元史.卷一九二.良吏列傳二.周自強列傳》:「若能悔悟首實,則原其罪;若迷謬怙惡不悛,然後繩之以法不少貸。」04.《蕩寇志》第四九回:「本縣初臨此地,不忍不教而誅,爾可傳諭宋江,即日前來投到。那時本縣或可轉乞上憲,代達天聽,從寬議罪。若再怙惡不悛,哈哈,盧俊義,盧俊義,恐你悔之不及了!」05.《東歐女豪傑》第二回:「野蠻政府,怙惡不悛,偏要和我們為難,歷年以來,不知害了我們多少同志,說來真真令人髮指!」
用法說明 【語義說明】指人作惡多端,不肯悔改。貶義。【使用類別】用在「毫不悔改」的表述上。【例  句】<01>對那些怙惡不悛的累犯,定要嚴懲不貸!<02>知過能改,善莫大焉;怙惡不悛,終遭天譴!<03>一個人如果怙惡不悛,繼續為非作歹,終將自取滅亡。<04>這些飆車族如果怙惡不悛,繼續胡鬧,必將受到法律的懲處。<05>這些歹徒壞事作盡,完全沒有悔意,可以說是怙惡不悛,豈容寬恕?
近義 執迷不悟
反義 改邪歸正,改過自新,改過遷善,洗心革面,痛改前非,翻然悔悟
辨識 請參考『辨識537.html
參考語詞 長惡不悛,諱惡不悛,怙惡不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