編號 |
3170 |
成語 |
沆瀣一脈 |
注音 |
ㄏㄤˋ ㄒㄧㄝˋ ㄧ ㄇㄞˋ (變) ㄏㄤˋ ㄒㄧㄝˋ ㄧˊ ㄇㄞˋ |
漢語拼音 |
hàng xiè yī mài(變)hàng xiè yí mài |
釋義 |
義參「沆瀣一氣」。見「沆瀣一氣」條。 |
典源 |
此處所列為「沆瀣一氣」之典源,提供參考。宋.錢易《南部新書.戊集》杜審權,大中十二年知舉,放盧處權。有戲之曰:「座主審權門生處權,可謂權不失權。」又乾符二年1>,崔沆2>放崔瀣3>,譚者稱:「座主門生沆瀣一氣。」〔注解〕(1)乾符二年:即唐僖宗乾符二年,西元875年。(2)崔沆:?∼西元881,唐博州人,字內融。崔鉉子。累遷中書舍人。僖宗時以戶部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。俄改中書侍郎,兼工部尚書。黃巢軍陷京師,匿張直方弟,被殺。沆,音ㄏㄤˋ。(3)崔瀣:唐朝人,生卒年不詳。瀣,音ㄒ|ㄝˋ。 |
典故說明 |
此處所列為「沆瀣一氣」之典故說明,提供參考。唐僖宗乾符二年時,派崔沆去當主考官。放榜後,有個叫崔瀣的考生被錄取了。當時,考試及第的人,都算是主考官的門生,而主考官就是考試及第的人的座主。巧合的是,崔沆和崔瀣,不但同姓,而且兩個人的單名「沆」、「瀣」兩個字連起來,正好是指夜間的露氣的意思。於是當時人就議論說:「座主門生,沆瀣一氣。」意思是說:這位主考官和他的門生的名字真是巧合,就像是夜間由水氣凝集而成的露氣呀!後來「沆瀣一氣」用來比喻彼此志同道合,意氣相投,本是正面義;也轉用以比喻彼此臭味相投,變成負面義。 |
書證 |
01.明.沈德符《萬曆野獲編.卷二.列朝.講學見絀》:「文貞柄國,湛、聶俱得恩贈加等,湛補諡文簡,聶補諡貞襄,蓋二公俱徐受業師,在沆瀣一脈宜然。」 |
用法說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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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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反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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辨識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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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考語詞 |
沆瀣一氣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