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犯秋毫-教育部國語辭典公眾授權網《成語典》資料

編號 2774
成語 不犯秋毫
注音 ㄅㄨˋ ㄈㄢˋ ㄑㄧㄡ ㄏㄠˊ (變) ㄅㄨˊ ㄈㄢˋ ㄑㄧㄡ ㄏㄠˊ
漢語拼音 bù fàn qiū háo(變)bú fàn qiū háo
釋義 義參「秋毫無犯」。見「秋毫無犯」條。
典源 此處所列為「秋毫無犯」之典源,提供參考。◎1《史記.卷七.項羽本紀》沛公軍霸上,未得與項羽相見。沛公左司馬曹無傷使人言於項羽曰:「沛公欲王關中,使子嬰為相,珍寶盡有之。」項羽大怒,曰:「旦日饗士卒,為擊破沛公軍!」……楚左尹項伯者,項羽季父也,素善留侯張良。張良是時從沛公,項伯乃夜馳之沛公軍,私見張良,具告以事,欲呼張良與俱去。……張良出,要項伯。項伯即入見沛公。沛公奉卮酒為壽,約為婚姻,曰:「吾入關1>,秋豪2>不敢有所近,籍3>吏民,封府庫4>,而待將軍。所以遣將守關者,備他盜之出入與非常也。日夜望將軍至,豈敢反乎!願伯具言臣之不敢倍德也。」項伯許諾。謂沛公曰:「旦日不可不蚤自來謝項王。」沛公曰:「諾。」於是項伯復夜去,至軍中,具以沛公言報項王。〔注解〕(1)關:關中,地名。位於今陝西省。東至函谷關,南至武關,西至散關,北至蕭關,位於四關之中,故稱「關中」。(2)秋豪:即「秋毫」,鳥獸在秋天所生的細毛。後比喻微細的事物。豪,通「毫」,細而尖的獸毛,夏落秋生。(3)籍:名冊、檔案上。(4)府庫:國家儲藏財物的處所。◎2《史記.卷九二.淮陰侯列傳》項王所過,無不殘滅者,天下多怨,百姓不親附,特劫於威彊耳。名雖為霸,實失天下心,故曰其彊易弱。今大王誠能反其道,任天下武勇,何所不誅!以天下城邑封功臣,何所不服!以義兵從思東歸之士,何所不散!且三秦王為秦將,將秦子弟數歲矣,所殺亡不可勝計。又欺其眾降諸侯,至新安,項王詐阬秦降卒二十餘萬,唯獨邯、欣、翳得脫,秦父兄怨此三人,痛入骨髓。今楚彊以威王此三人,秦民莫愛也。大王之入武關,秋豪無所害,除秦苛法,與秦民約法三章耳,秦民無不欲得大王王秦者。
典故說明 此處所列為「秋毫無犯」之典故說明,提供參考。據《史記.卷七.項羽本紀》載,項羽代秦,進入關中後,劉邦的部屬曹無傷派人來告密,說劉邦攻破秦咸陽想要在關中稱王,並且把珍寶據為己有。項羽聽了很生氣,決定攻打劉邦。項羽的叔父項伯知道這個消息後,想到好友張良正在劉營,於是連夜趕去見他,要他快點離開。可是張良不肯,反而引他見劉邦。劉邦向項伯獻酒祝壽,定下兒女婚約,接著說:「我自進入關中後,軍紀嚴明,秋毫般細微的東西都不敢動用,官民登記簿冊,查封府庫,日夜等待將軍早日到來。我所以派兵鎮守函谷關,是為了防止盜賊出入,和突發的事變。我日夜盼望將軍到來,怎麼敢造反呢!希望回去代為向將軍說明。」項羽聽到項伯的轉述,承諾好好對待劉邦。又《史記.卷九二.淮陰侯列傳》 亦載,韓信被劉邦任命為大將軍後,分析楚漢兩軍形勢,認為和項羽的殘暴不仁相較,劉邦進入關中後,軍紀嚴明,連秋毫般細微的事物都不敢傷害,並廢除秦國的苛法,只和百姓約法三章,所以秦民都希望劉邦成為秦王。後來「秋毫無犯」這句成語就從這裡演變而出,用來比喻對任何東西都不侵犯,絲毫都不取用。
書證 01.唐.李德裕〈賜王宰詔意〉:「若能捨逆效順,速自歸降,非但生全,仍加優賞。克城之後,不犯秋毫。」02.《飛龍全傳》第四四回:「大軍在路,浩浩蕩蕩望潼關進發,於路不犯秋毫。」
用法說明
近義
反義
辨識
參考語詞 秋毫無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