編號 |
2025 |
成語 |
三申五令 |
注音 |
ㄙㄢ ㄕㄣ ㄨˇ ㄌㄧㄥˋ |
漢語拼音 |
sān shēn wǔ lìng |
釋義 |
義參「三令五申」。見「三令五申」條。 |
典源 |
此處所列為「三令五申」之典源,提供參考。#《史記.卷六五.孫子吳起列傳.孫武》1>孫子武者,齊人也。以兵法見於吳王闔廬。闔廬曰:「子之十三篇,吾盡觀之矣,可以小試勒兵乎?」對曰:「可。」闔廬曰:「可試以婦人乎?」曰:「可。」於是許之,出宮中美女,得百八十人。孫子分為二隊,以王之寵姬二人各為隊長,皆令持戟。令之曰:「汝知而心與左右手背乎?」婦人曰:「知之。」孫子曰:「前,則視心;左,視左手;右,視右手;後,即視背。」婦人曰:「諾。」約束2>既布3>,乃設鈇鉞4>,即三令五申之。於是鼓之右,婦人大笑。孫子曰:「約束不明,申令不熟,將之罪也。」復三令五申而鼓之左,婦人復大笑。孫子曰:「約束不明,申令不熟,將之罪也;既已明而不如法者,吏士之罪也。」乃欲斬左右隊長。吳王從臺上觀,見且斬愛姬,大駭。趣使使下令曰:「寡人已知將軍能用兵矣。寡人非此二姬,食不甘味,願勿斬也。」孫子曰:「臣既已受命為將,將在軍,君命有所不受。」遂斬隊長二人以徇。用其次為隊長,於是復鼓之。婦人左右前後跪起皆中規矩繩墨,無敢出聲。〔注解〕(1)典故或見於《尹文子》逸文。(2)約束:指軍令。(3)布:宣告。(4)鈇鉞:音ㄈㄨ ㄩㄝˋ,古代之刑具,引申為刑罰。〔參考資料〕《尹文子》逸文(據《文選.卷三.賦.張衡.東京賦》李善注引)將戰,有司讀誥誓,三令五申之,既畢,然後即敵。 |
典故說明 |
此處所列為「三令五申」之典故說明,提供參考。孫武是春秋著名的兵法家,本為齊國人,後來成為吳王闔閭的將軍,大敗楚國,威逼齊、晉,震驚諸侯。孫武著有兵法十三篇,主要內容為分析戰爭形勢,探討軍事作戰策略、方式。《孫子兵法》被後世尊為「兵經」。當時孫武帶著自己寫的兵法去見吳王闔閭,吳王看了以後,雖然覺得孫武寫得不錯,但仍有點不信任,便問孫武:「你的兵法我都看過了,可以試試指揮軍隊嗎?」孫武說:「當然可以。」吳王存心要給孫武出難題,又問:「那用婦女來試驗也可以嗎?」孫武也說可以。於是吳王召集了宮中的嬪妃宮女,一共一百八十名,讓孫武指揮她們。孫武先將她們分成兩隊,命吳王最寵愛的兩個嬪妃做隊長,讓她們每個人都手持長戟,然後發布命令,要她們依令而行。女兵們都說:「明白了。」孫武又抬出鈇鉞等刑具,設定刑罰,並再三向她們申戒,一定要澈底服從軍令。但是當孫武擊鼓發出號令,女兵們卻大笑起來,完全沒有依令行動。孫武就說:「沒有把命令解釋清楚,這是將官的過失。」於是孫武再將剛才的命令詳細解說一次,接著又擊鼓發出號令。但是女兵仍然大笑,沒有依令行動。孫武便說:「沒有把命令解釋清楚,是將官的過失;既然命令已經解釋清楚,卻仍不肯聽令,這就是隊長和士兵們的錯了。」於是孫武命令隨從把兩個隊長推出斬首。吳王本來只是好玩,沒想到孫武竟然真的要斬他的愛姬,嚇得連忙下令阻止,說:「我剛才只是想試試先生的能力,現在我已經知道先生真的很會帶兵,就請先生不要將我的愛姬斬首吧!」孫武卻回答:「我既然已經受命為將領,將領身在軍隊中,就無法完全聽從國君的命令。」仍舊斬了兩個隊長,以收儆戒之效。之後女兵們便完全聽從孫武的命令,不敢再當成兒戲了。「三令五申」是再三的命令告誡的意思,應是當時練兵常用術語,為後人所沿用。 |
書證 |
01.清.胡敬〈漕船牽夫行〉:「指顧叱吒何麤豪,三申五令鼓伐鼛。」 |
用法說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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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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反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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辨識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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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考語詞 |
三令五申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