注音一式 | ㄑㄧㄥ ㄓㄨㄥˋ ㄏㄨㄢˇ ㄐㄧ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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漢語拼音 | qīng zhòng huǎn jí |
出處 | 清‧顧炎武《日知錄》卷七:「古之人有至於張空弮、羅雀鼠而民無二志者,非上之信有以結其心乎?此又權於緩急輕重之間而為不得已之計也。」 |
釋義 | 指各種事情中有主要的和次要的,有急於要辦的和可以慢一點辦的。 |
例句 | 事有~,不能不從長計較哩。(清‧嶺南羽衣女士《東歐女豪傑》第五回) |
[形]
1.慢而不急。如:「緩步」、「緩慢」。《韓非子.觀行》:「董安于之心緩,故佩弦以自急。」《文選.劉孝標.辯命論》:「短則不可緩之於寸陰,長則不可急之於箭漏。」
2.寬鬆。《文選.古詩十九首.行行重行行》:「相去日已遠,衣帶日已緩。」
[動]
1.放鬆。如:「先緩口氣再說吧!」
2.延遲。如:「緩期」、「緩兵之計」。《孟子.滕文公上》:「民事不可緩也。」《金史.卷八八.康括安禮傳》:「賞有功不可緩。」
[名]
姓。如三國時魏國有緩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