注音一式 | ㄉㄠ ㄐㄩˋ ㄉㄧㄥˇ ㄏㄨㄛ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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漢語拼音 | dāo jù dǐng huò |
出處 | 《漢書‧刑法志》:「大刑用甲兵,其次用斧鉞,中刑用刀鋸,其次用鑽鑿。」又,《漢書‧酈陸朱劉叔孫傳贊》:「麗生自匿監門,待主然後出,猶不免鼎鑊。」 |
釋義 | 刀、鋸:古刑具,也指割刑和刖刑;鼎鑊:古炊具,也指烹刑。指古代刑具。也泛指各種酷刑。 |
例句 | 如果臣言虛謬,~,即加臣身。(清‧蒲松齡《聊齋志異‧續黃梁》) |
[名]
1.古代烹煮食物的大鍋。《周禮.天官.亨人》:「亨人掌共鼎鑊,以給水火之齊。」
2.古代一種烹人的刑具。《史記.卷八一.廉頗藺相如傳》:「臣知欺大王之罪當誅,臣請就湯鑊。」《南史.卷八○.賊臣傳.侯景傳》:「魏相高澄悉命先剝景妻子面皮,以大鐵鑊盛油煎殺之。」